部门概况

部门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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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一、负责对外接待,协调本处各科室工作,督促检查各科室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二、做好本处重要活动的安排、组织和准备工作。

三、负责起草本处工作计划、报告、总结等重要材料。

四、办理本处文件的收发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五、负责本处印章、介绍信的保管使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考勤和校内津贴的报领工作。

六、负责本处的对外宣传、后勤保障工作以及上级机关检查、来访的接待工作。

七.负责学校师生集体户口、身份证和居住证等户政服务管理,掌握校内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八、完成本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治安科:

一、负责校园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做好安全稳定和法制宣传教育。

二、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及时处理校内发生的各类案件以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为,做好合肥师范学院警务站管理和日常工作。

三、负责校园治安管理,做好校门值班、校园巡逻等工作。

四、负责校内情报信息收集与汇报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维护校园政治稳定。

五、负责校园安保工作,做好校园安保监控系统建设维护,加强保卫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监督外包第三方保安业务公司和保卫人员履行职责,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对校园安保工作进行考核。

六、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应急疏散演练,做好学校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七、负责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检查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调解处理治安纠纷,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八、负责校园交通管理,做好学校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交通管理,制作各种交通标识设施,规划校园车辆停车位,负责校园交通的疏导执勤管制等工作,车辆管理系统等技防的建设及正常运行。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消防科:

一、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与更新,监督检查单位、部门消防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规。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防火计划和安全目标。

三、建立健全消防组织,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和安全岗位责任制,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消除各种火险隐患。

四、经常对全院人员进行安全、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负责训练义务消防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

五、保持消防和疏散通道畅通,健全防火安全档案。

六、在上级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对全院主要建筑物和重点要害部位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措施和扑救预案。

七、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种火险成因、扑救措施、消除隐患的办法进行研究,掌握全院建筑结构等级、用火部位、电力设施容量、动力电热设备使用位置、易燃易爆和化学品的使用和存放等方面的情况。

八、查处各类火险事故,协助消防部门调查处理重大火灾事故。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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