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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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人武部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学生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订总体教育方案,指导二级学院具体实施;负责学生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网络思政教育。

3.负责组织实施大学生愿景计划和“三品”教育,打造学生工作品牌。

4.负责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学生安全稳定、学风建设、素质综合测评、评优表彰、违纪处理等工作。

5.负责学生资助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做好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和服兵役学生资助等工作,做好学生社区建设,推进资助和服务育人。

6.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工作,组织开展教育预防、咨询辅导、心理筛查、危机干预等工作。

7.负责学校人民武装工作,做好国防教育、大学生应征入伍、学生军训、拥军优属等工作,负责“两站两服务”平台建设。

8.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协助做好辅导员选聘、转入转出、职务职称晋升等工作,负责辅导员教育培训、考核评优等工作;负责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等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

9.负责学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及安全稳定工作。

10.负责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实施、管理和协调工作。

11.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校党〔202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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